各学园:
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以及《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求是学院2024-2025学年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求是学院全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关心班级学生、学业帮扶、班级建设等方面。
三、考核安排
1. 个人自评:7月31日前,兼职辅导员根据本人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学年工作自评总结,填写《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表》(附件2)。
2. 学生评议:9月17日前,学园组织班级学生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块状工作兼职辅导员可由具体服务对象或共事学生团队进行评价。
3. 学园评议:9月17日前,学园对兼职辅导员工作态度、投入度、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评价,并根据兼职辅导员自评总结和考核细则,对兼职辅导员进行评分。
4. 成绩评定:9月19日前,学园填写《求是学院2024-2025学年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3),根据各项评分赋值与权重形成个人考核总分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兼职辅导员总数的20%。考核结果在学园层面公示后报送求是学院审定。
5. 结果反馈:各学园将求是学院审定通过的考核结果反馈至各专业院系或单位。
此次评定成绩将列入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范畴,并作为评优依据。请各学园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认真、规范组织实施。
附件:
3. 求是学院2024-2025学年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汇总表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