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求是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王紫薇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0


各学园:

为充分发挥兼职辅导员在一年级本科生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表彰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导广大兼职辅导员在更高使命引领下提升立德树人工作成效,启动求是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在求是学院工作满一学年的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恪守学生辅导员职业守则。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确保校园稳定,未发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事故。

2.敬业爱生。热爱辅导员工作,树立崇高职业理想,贯彻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不计个人得失,甘于奉献,潜心育人。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3.育人为本。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学生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终身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和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不断拓展工作格局和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5.为人师表。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守师德操行,引领社会风尚,生活、工作作风严谨,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是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6.创新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明显。能根据学生思想、心理和行为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富有创新精神,不断探索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手段,育人工作实绩明显。

7.其他条件:2023-2024学年兼职辅导员考核优秀,或任职期间工作表现特别优秀、业绩特别突出、获得学生、用人单位和派出单位的一致好评。

三、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园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从2023-2024学年考核优秀的兼职辅导员中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学园推荐人数不超过5人,并于1014(周一)前在各学园网站公示。

2.公开评选:学院在学园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评选答辩会,候选人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汇报(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实绩、特色创新等),评选产生2023-2024学年求是学院优秀兼职辅导员建议人选。

3.表彰:获奖人选将发放获奖证书和浙江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捐赠的奖金3000元。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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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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