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2023-2024学年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郑尚东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10

各学园:

根据《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党委发〔2018〕61号)以及《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20〕4号)的相关规定,近期拟开展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2023-2024学年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关心班级学生、学业帮扶、班级建设等方面。

三、考核进度安排

1.个人自评:6月25日前,兼职辅导员根据本人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学年工作自评总结,填写《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表》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表》(附件1和附件2),并将上述表格上交至对应专职辅导员。

2.学生评议:6月19日至6月25日,由学园组织班级学生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对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

3.学园评议:6月30日前,学园对兼职辅导员工作态度、投入度、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考量。

4.成绩评定:6月30日前,学园根据各项评分赋值与权重形成个人考核总分,并将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求是学院党委审定,求是学院党委将汇总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学园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所属专业院系或单位。

此次评定成绩将列入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范畴,并作为评优依据。请各学园高度重视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认真、规范组织实施。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考核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表.docx

附件3:学园兼职辅导员2023-2024学年工作考核汇总表.xlsx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