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党支部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党支部自评成效的重要方式。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一、述职对象
求是学院全体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各党支部要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委发〔2021〕123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从切实落实“七个有力”、以高质量的支部建设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等角度,重点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特色项目建设情况等,总结一年来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领发展所开展的工作,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关键举措。
三、述职安排
1.党支部自评材料
各党支部要根据述职要求,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填写自评表(附件1),并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提交党支部自评简要报告(附件2)。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请于2024年1月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22319064@zju.edu.cn。
2.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
各党支部书记在述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关键举措。每位党支部书记述职6分钟、评委问答3分钟。述职PPT请于2024年1月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22319064@zju.edu.cn。
现场述职时间定于2024年1月5日上午9:00在白沙综合楼二楼报告厅举行,请全体党支部支委参会。
四、等次评定
学院党委将结合党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形成党支部考核评价综合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原则上考核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30%(在上一年度和本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本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
联系人:蒋闰婧,88208691
附件2:求是学院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自评简要报告.docx
求是学院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