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蒋闰婧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次数:66


各位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要一环,是党支部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党支部自评成效的重要方式。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一、述职对象

求是学院全体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各党支部要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委发〔2021123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主题教育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七个有力”、以高质量的支部建设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发挥等角度重点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开展情况特色项目建设情况等总结一年来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领发展所开展的工作,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关键举措

三、述职安排

1.党支部自评材料

各党支部要根据述职要求,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填写自评表(附件1),并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提交党支部自评简要报告(附件2)。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请于202413中午12:00发送至22319064@zju.edu.cn

2.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

各党支部书记在述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关键举措。每位党支部书记述职6分钟、评委问答3分钟。述职PPT请于202414中午12:00发送至22319064@zju.edu.cn

现场述职时间定于202415日上午9:00在白沙综合楼二楼报告厅举行,请全体党支部支委参会。

四、等次评定

学院党委将结合党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形成党支部考核评价综合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原则上考核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30%(在上一年度和本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本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


联系人:蒋闰婧,88208691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自评表.docx

附件2:求是学院党支部2023年度工作自评简要报告.docx


求是学院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