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是党支部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重要一环,是党支部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党支部自评成效的重要方式。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学院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工作。
一、述职对象
求是学院全体党支部书记
二、述职内容
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层次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紧扣“党建和业务在功能、机制、力量和载体上的深度融合”,从“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角度,总结一年来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领发展所开展的工作,在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关键举措;党支书在述职中要回应去年质量提升月党支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结合最新情况,一体化明确整改举措。
三、述职安排
1.党支部自评材料
各党支部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填写自评表(附件1),并总结做法成效、查摆存在问题、明晰整改举措,提交党支部自评简要报告(附件2)。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请于2023年1月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jrj@zju.edu.cn。
2.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
各党支部书记在述职时要把自己摆进去,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关键举措。每位党支部书记述职10分钟、评委问答3分钟。述职PPT请于2023年1月3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jrj@zju.edu.cn。
现场述职时间暂定2023年1月6日下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党委将抽取部分党支部,通过参加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检查台账或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复核。
四、等次评定
学院党委将结合党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形成党支部考核评价综合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原则上考核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30%(在上一年度和本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本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
学院党委还将以政治过硬、担当实干、实绩突出、示范引领、群众公认为标准,推荐1-2名党支部书记参评“浙江大学担当作为好支书”评选活动。
联系人:蒋闰婧,88206711,jrj@zju.edu.cn。
附件2:党支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工作自评简要报告(模板).docx.docx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