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06〕61号)、《浙江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浙大发人〔2015〕37号)、《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党委发〔2019〕44号)等文件以及学校相关通知精神,决定于近期开展学院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学院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和校本部人才派遣员工。其中:
1. 现职中层领导干部、学校选派赴校外全职挂职(2022年全年挂职时间满6个月以上)干部的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2. 2022年7月1日及之后进校的人员,应进行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 病假六个月及以上者、校内离岗退养人员、校发生活费人员、人才中心待聘人员等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对照《浙江大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术规范、为人师表等方面。辅导员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和责任心、工作创新与工作业绩;党政管理人员年度考核重点考核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服务态度。
三、考核安排
1.个人总结:辅导员根据本人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年度工作自评总结,填写《浙江大学辅导员考核表》;同时在12月15日24:00前登陆学校“浙江大学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年度考核”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党政管理人员需在学校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2.个人述职
①书面述职:参加年度考核的辅导员需围绕工作投入和责任心、工作创新和工作业绩做书面述职,党政管理人员需围绕考核管理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服务态度做书面述职(模板见附件.docx)。书面述职报告电子版文档需于2022年12月20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lindazyl@zju.edu.cn。
②现场述职:年度考核需定级的教职工需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时长5分钟,现场述职时间暂定2022年12月23日(周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生评议:学院随机抽取辅导员所负责的学生10人,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辅导员的具体评价。
4.单位评议:学院结合教职工履职情况、述职报告、工作实绩和师生评议等情况进行评定,并综合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小组反馈的工作评议,研究提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校院两级先进工作者人选名单,并报学校有关部门。
四、考核等级评定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师德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师德考核人数的30%,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数的20%。
院级先进工作者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0%,校级先进工作者名额不超过本单位院级先进工作者人数的10%。
联系人:郑尧丽,88981791,lindazyl@zju.edu.cn。
求是学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