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园:
根据《浙江大学选聘研究生担任求是学院兼职辅导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大党办〔2017〕35 号)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浙大求是党发〔2018〕2号)的相关规定,定于2018年6月8日至6月22日开展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学期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全体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包括党建工作、出勤考核、走访寝室、关心班级学生、班级建设、学业帮扶等方面。
三、日程安排
1.个人自评:6月15日前,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根据本人的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进行学期工作自评总结,填写《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表》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表》。
2.学生评议:6月8日至6月15日,由学园组织班级学生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价。
3. 在职辅导员评议:6月15日前,由学园在职辅导员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态度、投入度、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考量,包括通过检查工作笔记了解辅导员工作情况等。
4.特色工作考核: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特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占总评分的5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在填写《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表》对应栏时,列明特色工作具体情况以及个人贡献等,并进行自评分。学园根据辅导员自评总结和考核细则,对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进行评分。
5.成绩评定。6月22日前,学园根据各项评分赋值与权重形成个人考核总分,并将考核结果报求是学院党委审定,求是学院党委将汇总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反馈至研究生所属专业院系。
请各学园高度重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工作,按照《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要求,认真、规范组织实施。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