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机制化,根据《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浙大组[2018]1号)要求,结合求是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
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整改提高,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法程序
1.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在前阶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员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弄清楚、搞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通过学习,引导广大党员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打好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沟通思想。通过个别谈话、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党支部书记要与支部委员、其他党员谈心,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鼓励党员彼此之间开展谈心活动,相互征求意见,坦诚沟通思想。通过会前深入的交流互动,营造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3.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党支部要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围绕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检查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每个党员要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深刻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支部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坚持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步骤如下:
(1)个人自评。党支部书记带头,每位党员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进行回顾和总结,主动查找不足,多做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
(2)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
(3)组织评定。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5.加强整改,巩固提高。专题组织生活会后,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1.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21日前完成,并及时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对身体不佳、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
2.学院党委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
中共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