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求是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05浏览次数:2886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党委发〔2014〕90号)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充分挖掘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作用,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一批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拟评选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共9个。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求是学院所有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并注册在校的学生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支部。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性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组织生活严肃规范,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五是师生反映好。党支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勤奋学习,踏实进取,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弘扬求是创新优良校风,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评选程序

1.自我小结。各学生党支部和党员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回顾总结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努力方向。

2.评议推荐。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最终推荐名单(各学园候选优秀学生党支部、候选优秀学生党员共3个名额)由各学园统一向学院党委推荐上报,在此基础上填写《求是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求是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于5月9日(周二)前将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院党政办(联系人:符洪波88206093,电子邮件:qsxydw@zju.edu.cn)。

3.组织评选。学院党委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会,要求参评的党支部(由支部书记汇报)和党员自行准备8分钟以内的汇报材料,学院党委通过听取汇报、集体评议的方式评选确定最终优秀名额,并从中产生校级优秀拟推荐名单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公示发文

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院级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进行公示发文。并广泛宣传获评支部与个人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求是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doc

求是学院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求是学院党委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