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经济困难生“幸福园区”项目(第九期)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1554

本着“资助育人”、“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理念,为更多经济困难学生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提升学园文化氛围,增强园区学生幸福感,云峰学园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幸福园区”项目(第九期)申报全面启动,现将本期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原则
1. 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注重发展性资助平台建设。
2. 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以人为本的文化氛围营造,提升学园学生集体生活幸福度,推进学园“幸福园区”的建设。
二、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申报可选择以下主题:
主题一:“幸福园区·温馨寝室”,要求围绕《关于加强学生寝室文明环境建设的通知》主旨要求,将寝室设计布置成为整洁、温馨、有特色、有创意的居住环境,项目设计符合《浙江大学学生宿舍综合记实考评管理规定2015版》的规定要求。
主题二:“幸福园区·我爱我班”,要求以班级为主线开展活动,旨在增强大类招生体制下行政班级的融合度。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云峰学园经济困难生,选择主题一的项目组以同寝室4人为宜,选择主题二的项目组以3-6人为宜,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每位同学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负责人,并且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3. 申请者根据所选主题,下载并填写附件中对应的项目申请表,并于3月20日24:00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3140100401@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为:主题+姓名+学号;同时将纸质版(双面打印)交至碧二611信箱。
4. 项目根据立项申报情况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在公布立项情况时一并公布。立项成功后下拨部分启动经费,结题答辩通过后下拨剩余经费。
5. 申请者应明确完成时限,全部项目在2016年6月1日之前完成。所有项目要求上交结题表及不少于1000字的项目总结及活动心得;主题一项目要求提交三张以上的寝室改造前后对比图,主题二要求提交三张以上的纪实照片。所有项目都要进行结题答辩。
 
 
云峰学园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