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日陌生的是昨日最亲的某某。
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种感觉,总有那么一群人,让你不由地如针刺般心痛,曾经一起奋斗过,一起疯过的那群好兄弟,你们现在在哪里?那些曾经的曾经,还记得晚上上天入地无所不谈的卧谈会,一中残破不堪的篮球场上挥洒过我们的汗水。一遍又一遍地听着国旗下讲话最后的“三点要求”。当年我们一群傻傻的青年,如今你们在哪里?看着长着青苔的沫若雕像,经年的沧桑深深映在眼中。许久,再一次听到这么多人说着家乡话,过去的点点滴滴不知还经不经得住遗忘。听着Eason的歌,忧伤如潮水滚滚而来,可是在歌曲的最后,他说,纵使以后因为各种原因让我们无法再聚头,总好过当初没有遇过某某。是啊,他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纵使相逢成路人,其实这份感情太深厚让人时时怀念。毕竟,人生可能总是向最坏的发展,相信一定会促膝把酒倾通宵都不够。
其实怕被忘记,放大来演吧,很不安,除去优雅,世上还赞颂沉默吗?
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城市,来到陌生的学校,当茫茫人海中再也难觅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恍然间身处人海,自己犹如一樽酒等被人发觉,被人揭开,久而久之无数人擦肩而过,没有表示任何的兴趣。人群中越沉默越变得不受理睬。这是为什么呢?世上还赞颂沉默吗?只有如此招摇过市(浮夸)才能被世人所察觉,而且仅仅是察觉。害怕孤单寂寞,害怕被人潮所淹没,以至于过分的表现自我。纵使这样只能换来路人短短的一瞥。却仅仅在乎这一秒的存在感。可是越高调,过后就会越空虚。这何尝不是世界的侧影?
即使再见面,成熟的表演,不如不见。
相比国语版的《好久不见》,我更喜欢这首。这两首歌太容易催人泪下,我尽量回避去听他,可是这首歌表达的感情太深刻。相比《好久不见》更有一种五味杂陈的感觉。可以想象,曾今渗入骨髓的一个人,是那么的不能忘记。有一天,收到她的一个电话,他马上搭上第一班飞机,迫不及待地想同她见面,可是,她已经变了,变得成熟,也学会了表演。他才恍然发现,他念念不忘的,不是她,而是他的回忆。既然这样,那还不如不见,至少能让自己的回忆能够保存的完整。
认识陈奕迅,是从《十年》开始的,他的动情,他的声嘶力竭。带给我莫大的触动。渐渐长大了。经历的越多,也就认识地越多。渐渐明白虽然他的歌表达了一个个的现实,表达了各种细腻的感情。可是陈奕迅告诉我:不管怎样,人总是要向前,对生活抱有信心,纵使物是人非,还能看清自己。(文/宋雨恒)
工信1128团支部
2011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