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园新闻】思政教研部和云峰学园举办关于“日常生活中的骗局及法律防范”的讲座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17浏览次数:484

    3月17日晚上六点三十分,思政教研部和云峰学园在西1-315举办 “日常生活中的骗局及法律防范”的讲座,旨在提高在校大学生特别是大一大二同学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法律自卫能力。该讲座由浙大思政教研部、有多年律师执业经验的陈小英、章清祥老师做主讲,以最近学校发生的南京“双引号”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欺诈同学事件为主要案例,从法律角度深入分析欺诈行为的特点和相应的防范方法。思政教研部梁清华老师主持了此次讲座。

    此次讲座得到了同学们高度关注与热情参与,一百多个位置的教室被挤得满满当当,这种现象也恰好说明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日常法律知识的期待程度。
 
    此次讲座的流程也是别具一格,首先一上场就带有巨大的互动力,先由在场同学交流自己的经历,道道自己曾经遇到的骗局,随后,陈老师又举出了几个有代表性的事例。可以看出,有过受骗经历的同学只是少数,由于校园是相对纯洁与平安的环境,在象牙塔里也难免体会不到法律的必要性和实用性,造成了法律知识的缺乏与应用,加上思考问题的范围比较局限,于是以大学生特别是大一大二学生为对象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

    紧接着由章老师跟大家讲解欺骗、欺诈、诈骗的区别,怎么样从法律角度辨别这三种行为,把握其尺度。帮助大家以法律为基础更好的理解“骗局”。之后从协议书入手,就“双引号公司事件”教大家如何识破骗局,在签订协议时应该留意哪些地方。其中指出该公司协议中很多内容不明确,协议所写的公司其实不存在,协议中所说的就业能力测评也无相应的测评标准,至于其“就业能力考证”也是在误导同学,这类证书并不被以后的就业公司和国家认可。并且协议制订的相关内容也是违法的。类似的案例曾出现过上海“感叹号”公司的营销欺诈。
 
    为了防范欺诈于未然,陈老师还提到可能发生诈骗的一些标志的行为,如工作人员态度都会非常热情,并且很急切的催同学签订合同或协议;有的会专门利用同学们的虚荣心或争强好胜的心理,刺激同学做出错误的决定;有的公司还以高年级同学想要急切就业的心理为切入点,给同学造成误导,干扰同学的判断能力。

    最后,梁老师特别提醒,签订各类协议时要谨慎签名,并仔细阅读各项条款,付款前需确认对方当事人,尝试了解协议是否已生效,若要解除需要什么手续。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查找必要的咨询情况多了解别人的看法,特别是与懂行的人交流以及和父母商议。切忌轻信、贪小便宜、爱面子。“没有哪一份协议合同是必须在第一世家签署的。”梁老师这样说,以提醒同学签署前应当多思考,多与身边有经验的长者商议。
 
    在讲座尾声,老师还特地为因“双引号”公司的教育营销行为而受损失的同学出主意,帮助同学以法维权。
 
    会后新网中心记者也随即采访了负责举办讲座的梁老师,谈及到大学低年级同学的自我保护意识时,老师评价说大学生特别是低年级的大学生往往还处于比较“天真”的状态,社会认知能力比较局限,这正是针对大一大二学生开展此次讲座的原因,她也希望通过此次系列讲座的开展,能为广大学子带来一场法律知识的普及。

    此外,梁老师还提醒大家提高警惕,提高自己对公司营销的辨识能力。

    当记者问及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第一时间是否应该报警或是告知老师父母时,梁老师表示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收集证据为最优先。面对骗局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在遭受胁迫时要果断报警,不要认为报警会“把事情闹大”。

    此外思政教研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党支部立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科研的本职需要,以教书育人和服务学生为目标,确定“师德垂范育英才”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在未来2月内还有一系列的其他讲座,有兴趣的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参加。

  •          “与大学生谈心理调适”——王东莉老师主讲(3月18日)
  •          “职场压力管理”——马建青老师主讲(4月1日)
  •          “垃圾如何分类”——梁清华老师主讲(3月底4月初)
  •          “性伦理与生命健康”——万慧进老师主讲(4月28)
  •          “劳动合同法与大学生就业”——蔡晓卫老师主讲(5月初之前) 
  •         “大学生与知识产权的保护”——封丽萍老师主讲(5月初之前)

图为 活动现场实录

图为 陈小英老师和梁清华老师热情接受同学咨询

图为 梁清华老师接受采访

(图、文/刘山)

云峰学园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