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报道是在当代中国特殊社会矛盾和体制约束下,媒体所能发挥最大作用的舞台。不过,要登上这个舞台并且坚持下来,不但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需要对中国国情和体制性约束边界的深刻洞察……”
这是浙江大学传媒特稿中心第三期启动仪式上的场景。传媒特稿中心自2007年成立至今,已经运行了两期,培养了两届优秀学员,他们活跃在校内外各条新闻战线上,为学校,为社会默默地奉献着。第三期启动在即,特稿中心特地邀请了凤凰卫视副总裁孙谦到浙大来做讲座,与浙大学子尤其是浙大新闻爱好者展开面对面交流。
当晚,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彭凤仪出席开幕式并致欢迎辞,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党委书记
一.当代中国群体性事件概况
“要谈群体性事件报道,首先需要对当代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有一基本了解。”
为了便于同学们理解,孙先生将群体性事件根据其起因和表现形式分成三类,并分别举例加以阐述。其中,绝大多数是“维权事件”,大约占目前全国群体性事件的80%以上,体现出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大都是由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农民或市民的合法利益受损而引发,是一种反应性的抗争行动。维权者一般以现行的法律和法规作为行为框架和底线,企求政府公平公正调处,行为相对克制。其次是社会泄愤事件,绝大多数参与者与最初引发的事件没有直接利益关系,主要是路见不平或借题发挥,发泄对社会不公的不满;还有就是与经济形势相关的各类纠纷引起的骚乱事件,起因一般是经济纠纷,利益受损方因不满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要求政府承担相应责任,最终演变为对政府机关、无关商店和无关民用设施进行打、砸、抢、烧的骚乱行为。
孙谦先生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往往是制度性的,与各级政府长期充当全能主义政府的角色及缺乏法治精神有关。在法治国家,法律和规则是明确和可预期的,政府充当裁判者的角色,发生纠纷的利益双方只能通过司法途经解决。在中国这样的威权体制国家,政府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但难以做到公正,甚至有可能政府本身就跟民众发生冲突。
二.“预计2009年将是中国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年。”
“预计2009年将是中国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年。”
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造成很大冲击,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农民工返乡,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等等。这几部分人都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潜在力量。原有的社会矛盾,再加上新形势下新问题不断涌现,群体性事件很可能成上升趋势。
三.积极、善意、建设性:《凤凰周刊》群体性事件报道理念
面对群体性事件增多的势头,负责任的媒体该怎样“权衡”?是图一时之快,制造所谓的“轰动效应”,还是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冷静地报道,客观地分析,肩负起一个负责任媒体理应谨记于心的“担当”?
群体性事件报道不同寻常,它属于敏感题材,报道引发的社会反响可能远非媒体所能预期,需要谨慎。为此,
“我们凤凰人有自己的新闻理念,一是坚守职业道德,二是重视坚守事实本身,三是特别强调积极、善意、建设性,反对消极、恶意、破坏性。”“社会的变革与进步是一个漫长过程,它需要的是‘持久战’,而不可能是‘速胜战’。这场伟大变革的参与者,既要富于理想和勇气,更要具有循着现实可能性之边界前行的智慧。作为媒体,《凤凰周刊》既重视借助重大事件报道推动社会在某一方面有所改进的即时效果,更重视提升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长远企图。”
可以说,《凤凰周刊》拥有的不仅是媒体自身的兴衰荣辱观,更是饱含“悲天悯人”的情怀与“兼济天下苍生”的抱负,它着眼的是一个民族生生不息的时代命运。
6年来,《凤凰周刊》对群体性事件的报道和评价初步统计约46次,其中,诸如2003年的深圳的哥“罢工”事件报道,2004年四川汉源数万民众保地维权调查,2005年浙江东阳环保纠纷真相解释等,颇具代表性,社会反响强烈,如今,群体性事件报道已构成该刊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线。
荣誉取得的背后是“凤凰人”矢志不渝的追求,智慧与勇气并存的探索,“天道酬勤”,《凤凰周刊》的群体性事件报道已经成为中国新闻星空一颗异常闪耀的“星星”。
“我们较好地处理了新闻理想与现实语境的关系,既坚持了对敏感题材的报道,又将言论尺度自觉控制在一定的程度范围内,不图一时之快,而是努力摸索一种能够被管理方最低限度容忍的、“踩线”而不“过线”的敏感题材报道方式。”当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