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关于加强寝室学习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0-23浏览次数:79

 

求是学院蓝田学园关于加强寝室学习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

(试行)

大学生寝室是学校育人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求是学院蓝田学园为贯彻落实学校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精神,决定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优秀寝室学习环境建设等为主线,加强学风建设,努力为培养合格的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保障。

一、制度篇

学园通过制度主导寝室学习环境建设的价值取向,以期建立有效、系统、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从而有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而形成以自律为目标的积极向上的寝室学习氛围。为此,学园希望通过以下制度加强寝室学习环境建设:

1、实施《寝室公约》制度,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

2、实施寝室长评奖评优、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党员发展对象推荐初审制度,评奖评优申请资格、团推优、党员发展发展必经寝室长推荐认可。

3、实施寝室学习时间规范制度,学园规定在教学活动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下列时间段为寝室学习时间,即上午800-12001300-17001900-2100

4、信息上报制度。寝室长对寝室人员的特殊情况有上报辅导员、上报学园的责任义务;其他同学同样具有次责任义务。

5、安全信息警戒制度。寝室长应在每天2400左右核查寝室人员安全情况,如有意外,请立即报告辅导员(寝室长不在,其他同学应主动承担起责任)。

二、制度保障

1、班级《寝室公约》制定率达80%以上者,学园优先推荐参评先进集体。

2、对优秀寝室长实施奖励制度。对寝室学习环境建设表现突出者,学园将予以推荐优秀学生干部评比;对寝室安全警戒工作做出贡献者,学园将予以表彰及优先参评各种荣誉称号及奖励。

3、学园对寝室学习时间上网从事与学习无关活动者(如上网聊天、游戏、看影片、看小说等)实施通报制度。即第一次查实,将现场予以口头通报警告;累积三次者,学园将予以内部通报并记录;累积五次者,学园将学生上网情况通报家长并记录,由家长负责教育。

三、组织实施

1、寝室长是寝室学习环境建设和安全警戒制度组织实施的责任负责人,其他同学有义务配合寝室长做好寝室建设工作。

2、联系班级辅导员是寝室长工作的指导者、监督者和考核者。辅导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寝室工作。

 

 

                                                           求是学院蓝田学园

                                                           2008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