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支部书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根据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学院决定于近期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形式开展2025年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形式
考核由书面考查和现场述职两部分组成。求是学院全体党支部均须参加书面考查;其中,学生党支部还须参加现场述职(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作为代表参加述职)。
二、考核内容
各党支部要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委发〔2021〕123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附件1)等文件要求,在《评价办法》中明确的6方面内容基础上,着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今年的工作重点(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浙江省委常委会浙江大学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工作,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党员队伍作用发挥、组织党员基本培训集中大课和交流研讨等方面的情况),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做法及取得的成效,查摆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根源,并提出整改举措。
各全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本科生党建业务互融互促示范党支部等,还须结合相关党建项目的建设要求和申报验收材料,总结工作进展和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
三、考核安排
1.书面考查
各党支部要根据考核要求,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对照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填写自评表(附件2),并完成自评简要报告(附件3),请于2026年1月4日18:00前发送至3220102916@zju.edu.cn。
2.现场述职
在上一年度考核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每位党支部书记述职4分钟,重点突出支部本年度工作的特色亮点与存在问题;其余党支部,每位党支部书记述职6分钟,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总结工作成效,查摆突出问题、分析产生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举措等,并在述职后接受评委问答2分钟。述职名单及要求详见附件4。现场述职材料请于2026年1月5日18:00前发送至3220102916@zju.edu.cn。
现场述职时间暂定2026年1月7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等次评定
学院党委将结合党支部自评、述职评议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认真研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形成党支部考核评价综合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的等次确定考核评价结果。原则上本年度总体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比例不超过学院党支部总数的30%。在上一年度和当年度考核评价等次连续为“好”的党支部,不占用当年评价等次为“好”的党支部名额。如党支部的党员出现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该党支部的当年考核评价等次不能为“好”。
联系人:李睿,88206847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pdf
附件3:求是学院党支部2025年度工作自评简要报告(模板).docx
附件4:求是学院2025年度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名单.xlsx
求是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