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学园:
班主任是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指导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进一步加强求是学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更好推进本科新生全面发展,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试行)》(浙大求发〔2021〕3号)的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本科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以学园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以学园为主,专业学院(系)配合共同落实。
二、考核程序
1. 学生评议
由学园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附件1),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本部分考核已完成。
2. 个人小结
班主任按照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本部分考核应于6月25日前完成。
3. 工作记实评价
由学园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本部分考核于9月19日前完成。
4. 考核结果确定
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自我评价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各部分分别占比60%、10%和30%。考核等级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考核“院级优秀”的班主任,学院授予“求是学院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从中推荐产生考核“校级优秀”的班主任,同时推荐为“校级优秀班主任”。考核“院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20%,考核“校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10%。
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班主任在主题班课展示大赛获得荣誉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考虑。班主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未能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级。考核结果抄报各专业学院(系)。
5. 考核结果报送
各学园于9月22日前完成班主任考核工作,将《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学园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附件4)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汇总至求是学院,统一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
丹青学园,周紫璇,88981634,xuan316@zju.edu.cn,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云峰学园,刘永杰,88206005,yongj_liu@zju.edu.cn,碧峰连廊129
蓝田学园,李 睿,88206847,lirui0817@zju.edu.cn,蓝六辅楼211
附件:
2. 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
求是学院
2025年6月3日